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研究制定了《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有林场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