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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保护
四项举措推动我省天然林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省天保工程自实施以来,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管护机制,推广应用智能化管护手段,将天然林管护与生态扶贫相结合,5517万亩天然林得到应管尽管。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促进管护规范化建设。为确保天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在资金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青海省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细则》,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提出资金使用要求,确保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人员管理方面,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天然林保护工程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护林员的聘用条件、职责权利、责任落实、考核奖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管护责任、地块落实到人;在档案管理方面,联合省档案局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职责任务,提出建档要求,进一步规范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在设施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管护站建设标准(试行)》,划分建设等级,统一建设标准,为管护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依据。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质量监管。实行方案编制审查机制。根据森林管护工作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由省、县级林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分别编制年度森林管护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政府审批后实施,严格按规定和实际需求安排森林管护具体建设内容,科学编制方案,做到精准实施。实行工程监理考核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林地管护单位综合绩效考核评比办法(试行)》《青海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青海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监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了以省级巡视监理、绩效考评、资金稽查、国有林场考核评比、全省林业综合核查等监督考评方式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机制,实现考核考评多角度、全方位、无死角。实行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奖惩,通过奖优罚劣,有效激发各实施单位发展活力,促进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三是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提升天保工程管护科技化水平。近年来,我省持续投入资金开展天然次生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监测与示范、优良树种繁育及干旱浅山造林技术研究等天保工程林业科技支撑项目,把林业生产实际与先进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同时,自2013年以来,本着边建边用、以建促用、建用结合的工作原则,开展了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天保工程林业三防智能管控系统的研发及建设,将护林员管理考核系统、林火监测预警系统、有害生物统计分析系统、无人机应用系统、卫星数据分析研究系统和工程效益评价系统等融合为一体,正逐渐成为推进天保工程的重要抓手,着力提升智慧林业、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力推动我省现代化林业的建设进程。2016年,我省会同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共同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森林三防智能管控系统建设导则》,全面规范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四是积极探索管护新模式,推动管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国有林场(区)森林管护机制,针对部分地区林牧交错、林牧矛盾相对集中的实际,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国有林场(区)农牧民家庭合同制管护国有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将牧民个人草场范围内的天然林管护职责以承包管护的形式落实给牧户,既有效缓解了林牧矛盾,又保证了天然林资源的安全。2013年,我省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天保工程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扶持天保工程区农牧民自主创业,以借款形式给每户提供5万元的发展基金,鼓励林区农牧民依靠林下资源自主创业、扩大经营,为林区群众增收创收谋出路。2015年以来,分别在海东市平安区(农区)、玛可河林业局及玉树州江西林场(牧区)开展委托、协议管护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个人管护、合作社管护加林场考核监管的新型护林模式,资金包干使用,人员自行聘用管理,并通过考核评比调节项目资金,有效激发了林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自主性、积极性,更好地落实了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自2016年开始,天保工程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服务脱贫攻坚行动,共落实生态公益性管护岗位6557个,农牧民每户年均增收1.2万元以上,贫困户护林员可实现当年脱贫。同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为天保工程区长期从事森林管护的社会护林员购买意外伤害险,解除了责任主体与护林人员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护林员的合法权益及护林员队伍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