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8-3653652016年上半年法治西宁建设工作总结
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的法治西宁建设,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主要抓手,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以“互联网+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为创新发展平台,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局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全局干部职工共同普及法律法规、行业专业性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法治西宁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局党委高度重视,把法治西宁建设工作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认真研究,全面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结合行业实际,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及时印发了《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并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对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和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由点到面、由机关到基层,确保了全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顺利运行。
二、领导带头,促进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积极性
在今年的法治建设工作中,局党委十分重视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普法宣传教育,严格执行《mobile38-365365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mobile38-365365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办法》,党委中心学习组以《宪法》为核心,以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如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行业专业法规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使全局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城乡绿化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组织专业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法考试,干部职工参考率为100%,及格率为100%。
三、方式灵活,以“三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形成普法共识。始终“以人为本”、“权利义务相统一”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普法教育全过程;在普法工作中,坚持动静结合,以动为主的理念,既宣传静态的法律文本,更着力宣传动态的法治观念,宣传法治思想、法律文化和法治信息,积极营造法治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二是创新工作形式,增强普法针对性。力改过去普法形式单一、普法覆盖面狭小的格局,充分利用现代传播媒体,扩大宣传面,实现了普法教育的立体化。在人口流动大的地方设立广告牌,刊播法律警语、告示;同时,我局利用各种纪念日,广泛开展了法律“七进”教育活动。三是创新工作内容,增强普法渗透性。除积极宣传国家、市重点普法内容外,结合局党委中心工作,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实用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增强普法教育的渗透性。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充分利用“3·12植树节”、“爱鸟周活动”、“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增强了广大市民爱绿护绿的意识和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并印制《西宁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定额标准》、《野生动物保护法》、《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森林防火知识》等法律条规宣传单向市民分发。积极与市教育局、市精神文明办取得联系,将森林防火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我市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内容之中,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校园,发挥中小学生宣传森林防火的主力军作用。
四、学以致用,不断促进全局依法治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行业立法与行政管理工作,我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局属行政执法单位和相关处(室),结合各自单位的工作职能,认真研究制定依法治理工作方案,不断创新和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思路和举措,把依法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行风评议、机关服务品牌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和政务公开。由我局起草的《西宁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颁布实施。同时,征集各园林绿地管理单位对《西宁市城市园林树木(设施)补偿及占用绿地补偿费交纳办法》的意见建议,锦衣不修订完善《办法》。
五、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林业生态建设执法工作
加大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利用在《西宁绿化网》网站上设立局长信箱和网站留言,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业、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的力度,严厉查处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坏园林设施、侵占林地等案件,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一是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民生工程、重点工程的绿地征占审批工作,严把树木伐移及占用绿地审批关口,及时、高效办结审批事项。共受理办结树木伐移22件,(临时)占用绿地25件。
二是为巩固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成果,及时制定印发《开展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检查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由市绿委办、市绿化工程质监站、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市56家居住区和单位庭院中各类侵绿、占绿、毁绿进行专项联合执法,督导各单位各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坚持有警必接、有案必查,有效打击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截止7月底,全局共接(处)警468起,出动警力4281(次),出动车辆1504台(次),受理案件222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34起办结林业行政案件188起,共上缴罚款60万余元,行政处罚203人。四是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绿剑3号’专项行动”、“‘爱鸟护鸟’严打整治专项行动”、“ 2016年林区禁种铲毒专项行动”、“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违规活动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我局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行动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林区资源安全、管辖林区“无种植罂粟地区”。在“‘爱鸟护鸟’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依法查扣省重点保护野生鸟类112只,当场抓获非法出售重点保护野生鸟类违法人员11名。在侦查“1·18非法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当场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雪豹死体一只(经鉴定,涉案豹死体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雪豹,价值12.5万元人民币)。同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已移交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五是为进一步规范公园日常管理工作,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2016年市级公园台账评比方案”,督导市属各公园及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各类管理台账,促进公园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完善公园管理服务标准,印发了《2016年度西宁市市级公园养护管理工作指引》、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市级公园园林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六、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去冬今春,市森林公安局(防火指挥办公室)共发放森林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24份、督办通知2份、各区县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对违法用火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惩违法用火行为,截止5月30日全市共接警190起,比去年243起同期下降22%;火灾严重程度同去年相比有所下降,共计受害森林面积39.91公顷,损失经费13.4万元;共计处理各类森林火灾行政案件116起,处罚人数116人次,罚款15.9万元,处理刑事案件11起(已移交起诉)。
七、发扬成绩,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通过法治政府的建设,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园林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在今后的法治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总结经验,认真落实《2016年法治西宁建设工作要点》中的主要责任,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