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2016年,我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综治委和城西区、胜利路地区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省、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平安青海”“平安西宁”“平安单位”建设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围绕年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制度建设和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确保了一方平安,实现了单位安全无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责任
我局坚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务求实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和地区综治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及时调整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落实各项目标责任,把综治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结合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我局党委行政始终把维护稳定,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局各单位领导为成员的综治机构。局属各单位也建立健全相应的综治组织,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把全局综治工作确实落到实处,局综治领导小组年初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目标,签定了《mobile38-365365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综治工作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保证了全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构建维稳防线
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大力开展综治、防火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民警和群众中进行宣传。
三、完善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防范水平
加强制度、人防、物防三个层次的防控体系建设,有效的提高了防范水平。一是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初对上月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下月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各单位设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从思想认识上、工作制度上做到扎实有效,责任到人,使综治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三是坚持重大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安排值班制度,强化了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杜绝了安全隐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是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入森林防火期,我局对防火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及时召开防火会议,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制定防火预案,从广泛深入宣传、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火源管理、重点林区封山防火等措施入手,组织各区县和有林单位圆满完成春节、春分、清明等重要森林防火节点全市森林防火任务,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
1. 狠抓宣传,提高意识。一是与各新闻媒体协调及时发布《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重申了森林防火戒严期。同时,市防火办专门印制了《致全体市民防范森林火灾的倡议书》、《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致全市中小生的一封信》、《森林防火宣传材料》、《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数十种防火宣传资料10万余份,印发环保袋、纸杯、油笔、围裙等宣传品1000余(件)扩大对森林防火的宣传;二是积极与市教育局、市精神文明办取得联系,将森林防火宣传纳入我市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内容之中,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校园,发挥中小学生宣传森林防火的主力军作用;三是深入村社、学校积极开展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各类防火宣传材料、宣传品32余万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全民搞森防,全社会抓护林的强大动力;四是在重点林区入山路口、坟茔集中地等上坟人员集中点组织开展“鲜花换烧纸”、“文明祭祀、植树寄哀思”等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多种宣传教育活动,呼吁市民移风易俗、科学祭祀。让人民群众一进入林区、景点就感到强烈的森林防火氛围,使森林防火真正成为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自觉行动。
2. 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并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在防火期,我局改变工作模式,细化工作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巡逻、巡护工作。将西宁市南北山绿化区和国有林场包片到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四个派出所,开展了集督导、巡护、扑火于一体的网格化巡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限期整改,有限遏制森林火情的发生。去冬今春,共发放森林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24份、督办通知2份、各区县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对违法用火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惩违法用火行为,截止5月30日全市共接警190起,比去年243起同期下降22%;火灾严重程度同去年相比有所下降,共计受害森林面积39.91公顷,损失经费13.4万元;共计处理各类森林火灾行政案件116起,处罚人数116人次,罚款15.9万元,处理刑事案件11起(已移交起诉)。
五、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一方平安。
及时排查处理内部矛盾和不安定因素,认真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积极配合辖区派出所、办事处和责任区民警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理登记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把各类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了不断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保障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各基层单位治保、调解、保卫、治安、帮教、联防、护林防火等组织的作用,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措施,逐步完善社会管理防控体系。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意见,力争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并督促基层单位加大对综治工作资金的投入,用于各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加固安全防护措施,护林防火,护楼护院和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等防护项目。
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治理。
局属行政执法单位和机关相关(处)室,坚持以行政执法为核心,结合各自单位的职能、性质和特点,认真制定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的依法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开展对危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重点整治:一是继续加强对城市新建和改建的工程项目根据《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绿地指标规划的审核,使其高标准有序增长;二是对伐移树木和占用绿地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批;三是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督导四区三县各庭院单位积极开展绿化、美化和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四是加大对毁林、毁绿案件的查处,发动社会各界群众进行举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巡查,发生案情及时查处,坚决予以打击;五是督导各公园内商业服务摊点的合理设置,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摊点坚决予以清理取缔,维护良好的园林环境;六是继续加大对城市园林、绿地环境保洁工作,对乱倒垃圾、污水的不良行为进行制止查处,使我市园林绿化环境得到明显改观。七是做好旅游景点内的娱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为游客创造安全的娱乐休闲环境。
七、存在的问题和2017年的工作打算
2016年工作中,我局虽然做了一些具体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在上报信息方面还存在差距,防范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巩固工作成果。
2、继续加强《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做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两个维护”并重,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基层,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调动群众,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
3、做好“七五”普法学习准备工作,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水平。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虚心向好的单位学习,总结经验,改正不足,扎扎实实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做好,取得显著的成效,最终达到预期的目标,为我市建设幸福西宁,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