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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青海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湿地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全省林业工作会议要求,按照《青海省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加大湿地保护恢复力度,不断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确保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厅结合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全省湿地保护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林业厅
                                       2018年2月28日

 
2018年青海省湿地保护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更加美丽新青海为总目标,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工程治理和科学开发利用力度,不断促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巩固提高湿地大省地位,重点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发布省级湿地保护名录。完成青海省重点湿地普查与评价工作并公布结果;启动青海省湿地泥炭碳库调查。划定省级重要湿地,发布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出台《青海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建立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
二是加强湿地建设管理,有序推进湿地公园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新修订的《湿地保护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坚持湿地公园只搞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追求“高、大、上”原则。抓好19处国家湿地公园和1处省级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指导做好西宁湟水、河南洮河源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迎验工作。
三是强化湿地项目建设,加快湿地保护恢复步伐。督促落实建档立卡户湿地生态公益管护员的聘用及常态化管理。督促推进中央预算内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的建设。指导各地有序推进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项目实施。研究提出青海湖等地湿地面积持续扩大的应对策略,总结5年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政策。做好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及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湿地生态管护员的绩效评价。
四是突出重点湿地保护,积极推动湿地统筹保护。重点抓好国际重要湿地履约和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配合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申报国际重要湿地。指导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辖青海湖鸟岛,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辖扎陵湖、鄂陵湖3处国际重要湿地做好湿地保护的履约工作。
五是不断完善保护制度严格保护湿地资源安全。严格《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加强湿地保护执法和制度建设,出台《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占用征收重要湿地审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管控重要湿地征占用。积极做好将湿地保护纳入“河长制”、“湖长制”。配合做好重要湿地纳入生态红线、自然(湿地)资源确权登记、自然(湿地)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自然(湿地)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等改革工作。